一、本市為整合長照業務,提供民眾更快速便利的服務,原由本府社會局辦理之居家服務、日間照顧、小規模多機能、團體家屋、家庭托顧、交通接送、營養餐飲服務、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及長照人員認證等業務,自109年1月1日起正式移由本府衛生局辦理。民眾若有長照需求請洽長照專線:1966或各區衛生所。
二、服務窗口:衛生局長期照顧中心
三、聯繫電話:07-7134000